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 号)精神,结合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遴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纺织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钱晓明
副组长:刘雍
成员:姜亚明、程博闻、李嘉禄、钟智丽、王瑞
纺织学院成立4-5个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或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负责实施具体考核。
二、考核复试安排
(一)考核及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及外语考试具体参见《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核及综合面试: :4月22日14:00-17:30 (具体分组、时间及地点4月22日上午详见纺织学院通知公告栏通知)
(二)进入复试的要求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要参加考核及复试(包括硕博连读考生) 。
注:我院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和复试(面试)安排在同一时间完成,具体时间要求可参见《关于2017年纺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补充说明》(http://fz.tiangong.edu.cn/2017/0420/c1216a25787/page.htm)。
(三)考核方案
1 外国语考核
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由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外国语考核成绩计入总分。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4~5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3人),经学院备案同意,对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内容为考生的背景材料: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排名等(请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
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和复试面试同时进行。由学院安排测试小组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内容:各测试小组根据内容进行测评或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各位导师将本项考试成绩上报至纺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文献阅读能力测评:
由学院指派相关导师分别选定相关领域国际学术刊物刊载的论文1-2篇,提前1天交给考生,由考生任选 1 篇阅读(具体文章请考生登陆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主页下载,网址:http://fz.tiangong.edu.cn/)。通过面试形式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时,考生用10-15分钟时间采用PPT方式介绍该论文,包括论文的研究内容、背景、意义、论文报道的工作和贡献、主要创新点及科学价值,汇报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问答时间为5分钟左右。
(2)、考生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或由考生独立完成的其它科技工作,时间10-15分钟。要求:研究背景、意义,研究现状,解决的科学问题,采用的实验、理论和计算方法,主要结果、结论及其科学价值。报告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问答时间为5分钟左右。
(3)、对于在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列出的、拟首次招收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测试报考考生具备的与该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课题开展计划、课题研究思路、课题拟取得的成果等。问答时间为20分钟左右。
(四)复试
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面试
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情况确定复试小组,并统一安排复试。复试主要内容为研究生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学术能力等各项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3*40%+复试*60%。
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本学院内各考核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将统一;每个考核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四、考核、复试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或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每个小组不少于4名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将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积极营造我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纺织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评价,以及复试成绩,笔试答卷等有关材料,由学院保存。
五、录取
1、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含跨学科招生)总数不超过2名(少干计划除外),即1名统考生+1名硕博连读生。
2、硕博连读生的考察在复试中进行,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即可录取,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统考考生分数要求:英语不低于55分且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复试不低于60分。
4、在不违反第一条基础上,原则上按所报考导师和学科专业等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出现每名导师名下都有一名达到分数线的考生,而总人数超出可录取名额数时,由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录取人员名单。
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3*40%+复试*60%。
5、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的考察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10、解释权在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六、复试费用
参见 《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体检
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
举报电话:
022-83955527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22-83955016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网站地址:纺织学院 http://fz.tiangong.edu.cn
研究生学院 http://yjsb.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F309室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