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买巍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384

纺院安全工作[2016]03



1. 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打闹、就餐、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非实验用品一律不准带进实验室。

2. 实验前做好预习,无预习实验报告和无故迟到不准进入实验室。

3. 实验中,必须服从老师指导,精心使用仪器设备,严肃认真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如擅自动用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要按规定进行赔偿。

4. 按照实验要求做好准备,经指导老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仪器设备。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岗位,不得抄袭他人数据。

5. 实验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接触带电设备进行实验,要严格操作,注意防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和损坏,应主动停止实验,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不能将就使用或动用其它仪器设备,更不能自行拆卸所用仪器设备。

6. 实验后应请指导老师检查数据,并将仪器设备、用品及场地整理复原,做好现场环境卫生清整洁,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 实验室非课时间对外开放时,要经过预约,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导老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方可进行实验。

8. 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本室负责人批准,严禁携出室外,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9.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者,学院将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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