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学院
根据学校对危化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做到三个“零容忍”,即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零容忍”,对责任不落实“零容忍”。
二、工作必须做到: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关于化学品及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
2、必须制定所属实验室的操作规范及应急预案;
3、必须对涉及危化品及实验室设备操作的人员实验前进行相关培训;
4、必须建立实验室管理台账,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开展存在危险的实验工作,教师必须亲自指导;
6、必须对实验室进行分区管理,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7、必须配备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工作服、护目镜、手套等);
8、离开实验室,必须做到“五关”,即关气、关电、关水、关窗、关门。
三、六个严禁
1、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或更改实验方案;
2、实验进行中,严禁离开操作岗位;
3、严禁私拉乱接或私自改装实验室。
4、严禁将食物带入实验室;
5、严禁将实验材料及废弃物混放、乱放和随意处置;
6、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