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买巍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200

纺院安全工作[2016]06

根据学校对危化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做到三个零容忍,即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零容忍,对责任不落实零容忍

二、工作必须做到: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关于化学品及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

2、必须制定所属实验室的操作规范及应急预案;

3、必须对涉及危化品及实验室设备操作的人员实验前进行相关培训;

4、必须建立实验室管理台账,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开展存在危险的实验工作,教师必须亲自指导;

6、必须对实验室进行分区管理,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7、必须配备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工作服、护目镜、手套等);

8、离开实验室,必须做到五关,即关气、关电、关水、关窗、关门。

三、六个严禁

1、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或更改实验方案;

2、实验进行中,严禁离开操作岗位;

3、严禁私拉乱接或私自改装实验室。

4、严禁将食物带入实验室;

5、严禁将实验材料及废弃物混放、乱放和随意处置;

6、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201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