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1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准备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实施,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对各复试小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实保证本学院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考试规定执行,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二)准备工作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一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生要提前熟悉复试系统。
学院各复试小组提前完成相关复试平台设备调试,及人员培训等。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和导师数量等合理制定分专业计划,详细信息参见学院官网通知公告。
注:学院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过程中,若同一专业中某一专业方向生源不足,优先从相近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补齐。
四、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其它类别考生成绩要求按学校文件执行。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无需参加复试。
(二)复试办法公开
学院在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基础上根据本院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本院内同一专业类别或同一专业类别下同一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要求一致。
(三)复试名单公开
学院将在复试前在本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政策加分等信息。若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相关情况会进行说明。
学院将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其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16:00--3月22日14:00,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16:00--3月23日14:00。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务必保持足够的清晰度)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及时关注审查结果,若结果未通过,查看是否有遗漏材料未提交或提及材料不合格,及时补充或更新材料申请再次审核。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具体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附件下载)。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1份,照片要求: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小于100kb,jpg或jpeg格式,照片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9)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具有同等效力。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拟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拟选用腾讯会议软件为备用线上远程复试平台。使用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的考生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考生端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使用手机客户端的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作为备用。所有考生应满足远程复试相关硬件、软件要求,提前熟悉系统、进行系统测试,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进行复试或复试失败,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随机分组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及时关注。
2、复试比例
除免试推荐外,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当合格生源不足120%时,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不限复试差额比例。
3、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进行:
模拟测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21年3月23日15:00开始,请各位考生提前30分钟登陆系统候场。若时间有变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复试时间:3月24日上午8:30开始,请各位考生提前30分钟登陆系统候场。若时间有变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4、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组织命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内容所占成绩比例分别为15%、45%、4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时由复试组组长主持本组复试工作,复试组秘书配合协调复试工作。考官可直接提问,考生作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各复试小组将统一标准,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考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我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求一致;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加试由学院组织。加试方式、加试科目,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另行通知。
复试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
(六)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考官和工作人员,每名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均签订《2021年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保密责任书》,对复试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将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学院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期间考官不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2、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订《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服从复试组考官相关指令安排,提前备场,按指示进入面试,结束后退场。考生在复试当日应保持自身所处环境网络顺畅,相关设备的稳定运行,保持有效联系电话畅通。
(七)复试应急预案
1、在复试过程中如果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复试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选复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注册和调试。
2、如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特别提示:
(1)考生复试时可使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或手机;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的网络最好采用有线连接方式。
(2)考生在复试前须对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备用系统进行测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八)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 2021年3月21日-3月23日。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九)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五、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申请调剂专业方向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优先考虑申请调剂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根据我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学科(专业)。
4、本学院只接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来自外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也包括未被我校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第一批次我院各调剂专业方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021年3月22日00:00正式开通。
如需要第二批次调剂,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8、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学院坚持公平,择优调入。鉴于我院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领域两个大类专业中涵盖多个专业方向,综合考虑每个专业方向导师的数量和招收研究生的需求及考生缺额情况,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依申请调剂专业方向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应单科成绩较高者进入复试名单,若初试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者,则同时进入复试名单。
9、学院不接受初试时未考数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调剂程序:
“研招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研招调剂系统”,依据我校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每批次调剂开通的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下一批次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通知。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六、录取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学院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各学科、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量,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分学科(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7 +复试成绩×0.3。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录取过程中,若同一专业的某一专业方向合格生源不足,可从相近专业方向剩余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补齐。
9、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10、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政策加分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11、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天津工业大学相关要求执行。
七、其他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分组等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学院官网通知。
八、监督
举报电话:
022-83955527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22-83955016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fz.tiangong.edu.cn
研究生院 http://yjsb.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F309室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