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2年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共32。
类型 | 基础指标 | 专项计划 | |
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 | 全额资助专项招生计划 | ||
数量 | 29 | 1 | 2 |
合计 | 32 |
备注:专项计划不得挪用。
二、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
(一)本学科每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非校内的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需符合《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每年招生(含跨学科招生、硕博连读生)总数不超过1名(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学校规定每年向各类高层次人才定向支持博士招生指标。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科研业绩挂钩,适当向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倾斜。具体办法如下:
1、对于本学科所有博士生导师,为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不论对应导师是否处于招生资格审核年度,当其本学科在读博士生人数≧10人时,当年停止招收公开招考博士生,但可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生;当在读博士生人数≧12人时,当年停止博士生招生。
2、优先考虑录取硕博连读生(总招收名额不超过当年招生指标的60%),剩余指标用于录取统考博士生。
3、不保证每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均能招收博士生。
(1)首先进行第一轮排名,该排名仅对当年未录取硕博连读考生的导师公开招考考生的第1名开放。按这类考生成绩进行排名(若某位导师仅有一名考生报考且该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英语、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即可直接进入待录取排名;若某导师有两名及以上考生报考且所有成绩均合格,首先成绩排名第1的考生进入待录取排名,其余合格考生按照成绩排名进入第二轮排名程序);录取时,首先保证第一轮待录取排名的考生全部录取。当年有学生报考的导师且该导师愿意接收的,完成第一轮考生录取。
(2)在招生名额仍有富余的情况下,剩余所有考生按照综合总成绩高低进行第二轮排序(不再区分导师)。第二轮排序采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已录取1名博士生的导师除外,未完成录取博士生的导师可参与双向选择),双选优先级由考生第二轮成绩排名确定。首先由本轮排序第1名考生选取导师,如果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进入待录取状态,若无导师接收,进入本轮最后一名再排序;由本轮第2名选取导师,若有导师同意接收,第2名考生进入待录取状态,若无导师接收,该生进入本轮最后一名再排序;如此循环,直至出现完成招生名额或剩余全部考生无导师愿意接收的情形,录取结束。
(3)请考生注意:由于我校采取申请-审核制招生,导师须缴纳博士生培养费,因此,考生录取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否则可能出现不予录取的情形,请考生提前有心理准备。
(4)当年名额或招生计划变化等特殊情况,由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对在教育部博士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或指导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造成学校计划指标流失等情况,核减相关导师招生名额或暂停招生资格。
(三)按照学校录取工作办法列出不予录取的几种情况:
1、考生材料审查合格、英语成绩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单项均不低于60分。
2、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生名额分配情况、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号、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备案信息为准。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英语测试时间:4月22日8:30开始;
专业基础测试时间:4月25日8:30开始;
专业综合测试时间:4月26日8:30开始。
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双机位。“钉钉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根据学校、学院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所有考生应满足远程面试相关硬件、软件要求,提前熟悉系统、进行系统测试,确保网络远程面试顺利进行,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进行面试或面试失败,责任由考生承担。面试前考生按学院通知提前完成网络远程面试的网络设备测试,以确保面试顺利完成。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面试现场预留应急联系方式:QQ 471428985。
四、确定考核名单
按照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我院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需要参加英语测试考核和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考生须知
(一)面试前准备
1、考生需要准备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的电脑(台式机、笔记本)或智能手机,保障视频和音频的传输。电脑操作系统应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带宽接入。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摄像头、麦克风。将腾讯会议个人账号头像设置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备注为实名。
面试前按要求调试好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面试机位)从正面拍摄,对准考生本人,确保考生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拍摄画面中。辅机位(监控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距离1-2米,确保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及面试环境,确保面试考官能够从辅机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
2、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宿舍)准备综合考核。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界面,不得人为中断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面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需确保面试环境中无其他人员进入。
3、考生应提前确认面试环境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面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4、面试过程中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音乐、闹钟、锁屏等可能影响正常面试的应用程序以及设备内其它应用程序的消息提醒等功能。
5、考生每次登录计入面试会议间需要进行实人验证。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对证摄像头,保证能看到本人头像及身份证头像信息,由考官完成人像认证。
6、提前设置好个人账号,分别命名为:考生姓名1,考生姓名2;如:张三1,张三2。
(二)参加远程面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签字笔1只、白纸一张。
(三)提交面试有关材料(资格审查)
请面试考生根据学院要求(见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提前上传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四)网络远程面试注意事项
1、研究生面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
2、面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指令。
3、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提前登录系统候场。无特殊原因未按照面试工作人员通知加入线上面试会议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面试时不得遮盖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头饰等,面试全程不允许佩戴耳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改变人像、变声。
5、考生面试时,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操作面试终端设备退出面试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考生面试场所周围不得有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面试开始后,考生全程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应保持注视主机位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独立空间,禁止他人员出入。若有违反,视为违纪。
7、面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面试考试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面试。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面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面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面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七、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招生工作群内公告通知,腾讯会议账号等工作信息会及时发布。
本办法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2-83955527
若因疫情原因无法接听,请联系QQ:471428985
举报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督查电话:022-83955280
若因疫情原因无法接听,请联系QQ:3837407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83955016、16622174988
网站地址: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fz.tiangong.edu.cn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tiangong.edu.cn/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