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月”专项工作会议

发布者:权全发布时间:2022-06-13浏览次数:129


2022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教育两委有关工作部署,按照校党委部署要求,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69日通过线上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月”专项工作会议,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学院党委书记胡艳丽、常务副院长刘雍、全体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员工17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刘雍主持。

会议通报了学院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并开展了专题培训。20223月以来,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学院副院长夏川通报了实验室检查情况,并对加强日常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实验室分级管理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夏川副院长组织了线上“安全生产月”学习活动,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2212号)要求,并组织学习内容包括: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3、《安全生产法》最后全体与会人员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学院党委书记胡艳丽作总结讲话。她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2212号)要求,并就下一步做好学院各项安全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学院各位任课教师、各位班导师、各课题组负责人、各个房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担起自己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各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提升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履行好自身职责,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坚决稳控安全形势,采取线上会议和线下教育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对身边重大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学院报告要立查立改、即查即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坚决稳控好学院安全形势。三是,有条件的课题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事先向学院备案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今后,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