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含本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本硕博连读生从2025年考核通过转入硕士阶段的本硕博连读生中选拔。
类型 | 基础指标 | 专项计划 | |||
高层次人才专项 | 少民骨干专项 | 极高显示度专项 | 交叉学科专项 | ||
数量 | 32 (含9名硕博连读) | 14(含5名硕博连读) | 5 | 1 | 3 |
合计 | 55 | ||||
备注:少民骨干专项计划不得挪用。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录取结果、录取过程监督等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若干考核小组。招生工作组和考核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备案。
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考核小组遴选小组成员、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考核小组的考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正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考核情况等。
(三)实行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生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方式
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定在5月6日和5月7日两天时间。
1、报考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5月6日上午9:00-11:00,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楼F318室进行审查;
英语测试时间: 5月6日下午13:30在F312和F308进行;
专业基础测试时间:5月7日上午8:30在F308进行;
2、报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智能设计交叉学科专项计划的考生:
资格审核和英语测试参照上面时间安排;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时间:5月6日下午14点在F318进行。
五、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查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需要参加英语考核名单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六、综合考核工作实施
(一)资格复查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本学院综合考核名单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如下:
1. 考生是否符合《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和本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信息是否与相应的报考资格审批情况对应。
3. 考生在考核前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
4. 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考核内容见《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三)考核要求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核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如果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考核。
学院提前准备考核试题,统一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核成绩由每位考核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再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考核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考核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考核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对在考核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录取
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百分制)、专业综合(百分制)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公开招考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50%+专业综合测试*50%(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视为总成绩不合格。
(四)录取办法
1.基础指标计划与专项计划分别录取。
2.第一轮录取
采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方式,首先按照总成绩进行第一轮排名,英语、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报考导师,若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进入待录取;若导师不同意接收,则该生进入下一轮排序。(专项计划名额单独排序录取)。
以此方式进行第一轮录取,若招生名额完成,则录取工作结束;若招生名额仍有富余,剩余的所有成绩合格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第二轮排序。
2.第二轮排序继续采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方式(未完成录取计划的博士生导师可参与),双选优先级由第二轮中考生成绩排名确定。首先由本轮排序第1的考生选择导师(不限于报考导师),若有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进入待录取。然后,考生按成绩排名逐次进行师生双选,若有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进入待录取;直至第二轮排名最后一位考生和导师完成双向选择,录取工作结束。
3.如果招生计划未完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续补录方案,并实时对外公布。
(五)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一)学院提前在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录取后及时公示拟录取学生信息。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由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十、监督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2-83955527
举报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83955010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83955016
网站地址: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fz.tiangong.edu.cn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b.tiangong.edu.cn/
办公地址: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F309室
天津工业大学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2 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doc
